随着一审判决结果的披露,杨坤与网红“四川芬达”之间的法律纠纷终于迎来了结局。2025年2月14日,杨坤对蒋某和李某提起了网络侵权诉讼,二者为“四川芬达”账号的真实身份。经过两次庭审,北京互联网法院于2025年10月30日作出判决,要求被告公开道歉并赔偿杨坤31.5万元,涵盖经济损失、精神损失以及维权成本。然而,被告不满一审判决,提起上诉,终在2026年2月11日被驳回,原判决确认生效。
尽管判决已经生效,被告仍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义务。杨坤方面随后申请了强制执行,案件于2026年3月26日立案。至今年9月11日,蒋某和李某发布了道歉视频,并将赔偿款缴入法院账户。值得一提的是,这笔赔偿金将全部捐赠给公益组织,以帮助孤独症及其家庭,并在捐赠后进行公示。
这场从网络恶搞发展到法律诉讼的长达一年多的事件,再次强调了网络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,模仿和恶搞不应越过合理界限。对于此事,你有什么看法呢? 千亿球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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